2008-01-25

邢彭言而無信欠錢不還?賴安谷告官討公道

前兩天聽說大寶(賴安谷)寄了一封存證信函到前公司,打算跟彼得(邢彭)追究到底,昨晚線上遇到大寶,約略聊了一下。既然身為義氣幫的成員,早上要他寄這封信給我瞧瞧,索性也放上部落格讓關心的人了解是怎麼回事。

線上我問他怎麼回事,他說寄了封存證信函給前公司總經理與人事部門主管,並且備份給園區管理局,信件內容是關於彼得承諾未兌現的相關事宜。由於之前彼得有太多前科,於是我問他,“這老傢伙不老實,他應該是翻臉不認帳吧?”噹~噹~ 果然如此。大寶氣憤地說對方否認有說過這樣的話,還提到當時不准他碰自己桌上的東西,即便是私人用品亦然。

我想彼得這樣的做法真糟糕,大寶連信用卡帳單也晚了一個多月才能拿,而沒有帶走的把咩通訊錄,也害大寶多收了好幾張的好人卡,真是有損陰德。

信函內容因為大寶寫得頗為凌亂,有需要了解者請自行解讀並判斷對錯。不過依照之前彼得的前科來看,多數了解這位仁兄的人,恐怕是比較相信大寶。看來和他談話果然需要帶著錄音筆,不僅為了保護身家財產安全,也是為了保護桌上的把咩通訊錄啊。

一個做高階主管的人,如果能照台灣人寬厚的心胸來做事,本來可以圓滿處理皆大歡喜,卻選擇了一種莫名其妙賭氣的方式來做,還搞得需要大老闆來幫你擦屁股,真是不知道腦子長到哪裡去了。如果真的要照律師天堂的美國規矩來辦事,彼得恐怕會讓公司賠個一千萬給大寶;而上回烏龍的胡亂指控性騷擾疑案,也會被受害者告到脫褲子並把身家財產通通賠給對方。

這位老兄這樣處理事情,不僅損了在他老闆心中的能力,也賠上自己弟兄心中的威信。真是阿彌陀佛,天佑諸位一起打拼過的弟兄。


一、寄件人 姓名:賴安谷
詳細地址:235台北縣中和市○○街○巷○號○樓
二、收件人 姓名:○○○
詳細地址:30078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路○號○樓
三、副本收件人 姓名:○○○
詳細地址:30078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路○號○樓
四、副本收件人 姓名: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勞資組 詳細地址:300 新竹市新安路2號

敬啟者:

本人為○○科技非自願離職員工, 任職於民國9 6 年12 月31日止,年資2年9個月, 陳述事實如下: 大約1 1 月底○○部經理找尋本人面談, 過程中本人心平氣和但是部經理用情緒化口吻給予本人3條路選擇1轉單位2離職3重新考核, 本人選擇2離職( 原因後述) ,然後部經理要我當場交出識別證, 由部經理帶回私人座位在部經理監視下收拾簡單物品, 其餘私人物品禁止攜出, 並且由部經理親自押送至大門送出, 期間禁止本人返回公司收拾私人物品, 本人深感受辱. 第二天本人至電部經理詢問獎金發放是否包含年終獎金, 部經理沒有明顯答案, 只回覆只要任職至12 月3 1 日都有領取自己應得的獎金, 因此本人視為有年終獎金. ○○自1 0月份開始進行遣散員工並發放遣散費, 部分員工選擇方案1或3但是約3天後均收到人事通知任職至當天, 部份員工在部經理壓力下離職, 本人體恤部經理整頓部門的壓力和決心導至情緒化口吻要求選擇方案, 在此情形下本人只有選擇方案二離職, 部經理並告知支薪至1 2 月3 1日並迅速回收本人識別證, 因此本人視為有遣散費及年年終獎金. 期間本人遵守相關規定並未返回公司收拾私人物品, 但是本人12 月3 1日返回公司辦理離職手續只領到1個月薪資及2萬元紅利, 缺少遣散費及年年終獎金. 部經理告知本人是自願離職沒有遣散費, 本人深感震驚, 當天部經理用情緒化口吻要求本人識別證並部經理監視下收拾簡單物品, 其餘私人物品禁止攜出, 並且由部經理親自押送至大門送出, 請問這叫自願離職嗎? 現在是年底只要有智慧的人都明白年終獎金的重要性, 除非有承諾不然沒有人會此時自願離職. ○○科技為了節省獎金成本在年底要求員工離職算是正常的經營理念嗎? 而且○○科技並未向員工宣告離職的緩衝日期這部份也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 遣散員工也沒有遣散費也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 因此本人希望○○科技能夠重新審視本人離職原因依照本部門遣散條件和本人年資給予遣散. 謝謝.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言而無信是畜牲"
"天大地大沒有兄弟情大"--by 投名狀.劉德華

硬邦邦 said...

快別這麼說。最講義氣是條漢子的趙二虎可是最早掛的,惦惦做悶不吭聲的姜午陽才能活得最久。